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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子过户哪种方式划算?这项规定作废能省好几万 [打印本页]

作者: 及时雨    时间: 2016-7-26 11:17
标题: 房子过户哪种方式划算?这项规定作废能省好几万

问大家个问题

如果把房子留给子女的话

你会选择什么方式呢?




这个问题就显得很严肃了




今天就带大家来分析一下




目前来看,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


继承、赠与,以及买卖


这三种不同的方式

分别面临着不同的操作流程以及法律风险

且所要缴纳的费用也各不相同




房产赠送给子女要交哪些费用?


可能已经有人心里嘀咕了

什么?房子送给子女还要交钱?

答案那是肯定的以及必须的


为方便计算,假设现有一套面积为90平米,市值300万的普通住房





瞧见没

评估费+公证费+各种税

你想把房子送给自己的孩子

前前后后竟要花费16万元!


这还是免了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因为父母的住房一般都住满5年以上

且属于近亲属之间的赠与

不然费用那得更多了

所以说咯

把房产送给子女

不是那么简单哦


辣么

继承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般来说

子女都是父母资产的法定继承人

可以免缴3%的契税

这一下子就比直接赠予的方式省了9万块!



同样

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

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


一套300万的住房

子女继承需缴纳7万元费用

嗯,这个方式倒是比赠与合适呢





我们接着来看最后一种

把房产卖给子女需要缴纳多少费用呢


这恐怕是大家最不可能想到的方式了

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不靠谱”、“忽悠人”




别急

我们再来算算



80元登记费+3万元契税(1%)+3000元评估费(0.1%)

+230元交易费

总计

33835元

这!么!少!



但是

房产继承、赠予无须再办这个证,一下省了好几万!


7月5日,司法部发布《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



3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再公证


①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②赠与房产。

③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


如何继承房产?


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据此,法律将公证材料作为申请人可选择提供的内容,而不再是“强制性”提交的必备材料。



无须公证将省下好几万


据了解,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案件绝大多数是亲属,其中以直系亲属,特别是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情况居多,原因大多是为了子女结婚,或者是老人为了生前安排好财产以避免日后发生继承纠纷。


新政策实施前,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接受赠与公证书。而办理这项赠与公证要根据实际受益额,也就是房价,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这对动辄数百万的房价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案例中

3种不同的方式所产生的费用:

房产买卖:33835元

房产赠与:161600元

房产继承:71600元



减去公证费6万后:

房产买卖:33835元

房产赠与:101600元

房产继承:11600元

天呐

这么一改


还是继承最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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