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自驾游俱乐部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24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给我20万,我能给你肚里的孩子上北京户口”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3-29 18:1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鹏提供的户口本显示,“儿子”今年2月10日落户成功

原标题:深度揭秘!“给我20万,我能给你肚里的孩子上北京户口”

陈鹏把户口本上属于他“儿子”的那一页拍成照片放在手机里,虽然他的这个“儿子”没有跟他姓,但陈鹏不在乎。

这张写有“之子”二字、日期为“2017年2月10日”的照片,成为陈鹏取得客户信任的一个最有力证据,“你看,孩子落完户了,我办成过”。

在北京的落户政策日益严格之下,通过假结婚来实现落户的人群,像一股暗流在这座城市的角落里涌动。

陈鹏就是其中的一位。

等待“求婚者”上门

群里的北京户口也被按照区域划分,近至东城,远至大兴,叫价迥异

假婚群里,多数拥有北京户口的人扔出自己的信息后便“扬长而去”,而中介常以“18岁以下3年迁北京,未出生的出生即落北京”的噱头引人注意。群里不断有人加入,形成两方阵营,每天试探着对方的虚实。

急于落户的人迅速的回答着问题,孩子是否出生、在京是否有房,成为了必答项。有人说孕妇不要在北京医院建档,有人说农户好落、赶紧落农户,有人建议怀孕就结婚,信息纷纷扰扰,夹杂其中的还有这样那样的疑惑,“这玩意咋办啊,有能办的吗,费用多少”。

像一年前那样,2017年3月6日,陈鹏在他所加的十几个假结婚QQ群里发出一条简短的消息,介绍自己的情况,等待“求婚者”找上门。

北京青年报(微信ID:beijingqingnianbao)记者注意到,假婚群里,最近的一次讨论是关于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的问题。有人提问可不可以给未出生的孩子落集体户口?落户后能不能独立出户?一位自称国企员工的人称可以,只要在京有房即可申请转为正式个人户口,但也有人表示集体户口没意义。

群里的户口也被按照区域划分,近至东城,远至大兴,叫价迥异。

拥有北京籍的年轻些男性,一般把结婚对象锁定在刚怀孕或备孕的年轻母亲上,这种情况落户快、又安全。他们还会通过对方的经济收入来判断假结婚的诚意。一般情况下,对方要有在北京买房的实力,以便孩子大些后独立出户。一些想要办理落户的人也会提出拿房产做抵押,去公证处公证,来表明自己的可靠。

当然对北京女性也有需求。群里一位40多岁的山东男士,想找一个北京女士假结婚,给他正在上幼儿园的孩子落户,以便之后上学。他在北京打拼20多年,已在京有车有房,唯独缺一个户口。

消息每天都在更新,每条消息都抱着各自目的试图找到适合的对象。陈鹏也是。

但陈鹏不会每天在群里刷屏,也不会主动跟别人联系,假结婚这种事情要“碰”。陈鹏是户主,26岁,户口在东城,“学校几乎都是重点”。陈鹏清楚自己的优势。

偶尔,陈鹏会在朋友圈发表一下自己对金钱的看法,“没钱拿什么维护你的爱情联络你的友情”。

陈鹏没上过大学,中学毕业后因成绩不好,遵从父亲的话去职高学习中餐。两年后因父亲病重中途辍学,那年陈鹏17岁,为养活父亲,没有一技之长的他摸索挣钱的途径。而与他同届的职高同学毕业后,有的去了盘古七星酒店,有的去了钓鱼台国宾馆。

3月6号的消息发出几天后,无人回应。过了十几天,陈鹏又发了一条,同样特意标明了他成功办成落户的经历。

2017年2月10日,陈鹏通过假结婚为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成功落户北京东城,这让他获得十几万的收益。

△假婚群截图之一

朋友要把老婆“嫁”给我

有一个开价20万,还有4、5个直接给了定金,1000元、2000元不等,让他别找别人

2015年底之前,假结婚跟陈鹏还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虽然陈鹏没有正经工作,但去医院当号贩子成为他的收入来源。作为号贩子里唯一的北京人,陈鹏拥有别人不具备的优势,医院里的医生陈鹏基本都认识,“都是我叔叔阿姨,挂号很容易”,收入一天下来800-1000元,那段时间,陈鹏活得很滋润,直到警察突然加大了对号贩子的打击。

2015年底,一位叫李豪的朋友跟陈鹏说起了假结婚。李豪告诉他,自己的妻子怀孕了,想通过陈鹏和他妻子假结婚把孩子户口落到北京。李豪解释说,就是两人正常结婚,孩子正常落户,事成后会给陈鹏钱。

“想想也行,我爸也没了,也缺钱,结就结呗,能给点钱是点呗”。自李豪那次提起,陈鹏就开始留心各种假结婚落户的消息。

陈鹏不是没有顾忌,陈鹏怕警察来找他。

没结过婚的陈鹏开始在网上查询假结婚的信息和结婚的流程,并且加了十几个假婚QQ群,观察别人怎么在群里介绍自己,“别人怎么喊,我就怎么喊”。对于价格,陈鹏也没有一个自己的标准,只是参照群里的价格。

2016年初,陈鹏在群里发布信息后,十几个中介联系陈鹏,问他条件和价格,“他们一般都不开价,都先问我,他们都是为了赚钱”。

也有人直接联系陈鹏。消息发出后,几乎每天都有人问,户口、年龄、价钱……有一个开价20万,还有4、5个直接给了定金,1000元、2000元不等,让他别找别人。

陈鹏假结婚的消息只限在QQ群里,因为他的发小很少用QQ,陈鹏不想让人知道,嫌丢人。“关键也不是我,让他们知道,我爸脸往哪搁”。

△假婚群截图之二

户口本上增加的新页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2017年起试行,规定父母一方为京籍,即可为新生儿申报北京户口

2015年,陈鹏开始卖红酒,他没有放酒的地方,500元租住的地下室只能容得下一张床、一台电视,酒放在了朋友的一个屋里。红酒的销量并不好,陈鹏几乎没挣到什么钱,假结婚变得越来越不搞笑了。

陈鹏在群里发布假婚的消息,时间过去数月,虽然很多人问,但都没有达成最后的交易。

李豪又来找陈鹏了。经过断断续续的讨论,价格定在十几万,其他琐碎事情都听李豪安排。领证前,李豪让陈鹏签一份协议,手写版,只有一份,陈鹏看都没看就签上了他的名字。

2016年5月的一天晚上,陈鹏正在网吧玩,李豪给陈鹏打电话说他们已经到北京了,陈鹏赶忙打车过去见面。那天陈鹏穿着裤衩,坐在宾馆门口小花园,抽着烟,问李豪什么情况。李豪说明天就可以去办证。

第二天,天气很热,陈鹏换上了很少穿的长裤,刮了胡子。

双方到了民政局,陈鹏和李妻进去办证,李豪在楼下等。交户口本、身份证、照结婚照,然后等着叫号。陈鹏是3号,很快轮到他们,工作人员拿出两张纸,两人分别签上对方名字,写上手机号,盖章,发本,走人,整个过程十分钟。“所有花费就是交50块钱照结婚照”,陈鹏对说。

虽然都知道是假结婚,陈鹏一点不紧张。李豪的妻子更随意,整个过程没说一句话。

办完手续,陈鹏把两个结婚证、户口本都交给了李豪,“他们拿着方便些,我能补办”。当场李豪就给陈鹏两万现金,“4捆50的,我记得特别清楚”,陈鹏把钱揣在裤兜里,李豪和妻子返回山西。

之后,陈鹏跟李豪也有联系,有时候问问孩子怎么样,有时候找他要点钱,红酒的销量依然没有起色。

2016年8月11日,继上海、广州、深圳后,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正式发布,2017年起试行。落户北京被明确有7种途径,其中新生儿是目前北京新增户籍最多的类别,政策规定:父母一方为京籍,即可为新生儿申报北京户口。

6个月后,李豪的妻子来北京准备生产,但因没在北京医院建档,医院拒收,后来李豪花费2万元进了进去。

一天晚上,李豪突然打电话告诉陈鹏要生了,要他快点过去签字。陈鹏赶紧打车过去,不过他没有赶上,李豪以表哥的身份签下了陈鹏的名字。“当时医生都觉得表哥是她丈夫,其实他是,但其实我是,其实我不是”陈鹏被自己的这句话逗笑了。

陈鹏又补签了自己的名字,没几分钟,医生把孩子抱出来给陈鹏看,告诉陈鹏孩子几斤几两,母子平安。

办完手续,正准备离开医院,一个护士走过来要陈鹏给孩子母亲换衣服,“这我肯定不能去啊”。陈鹏对护士说,他有急事,让表哥弄吧。“当时护士表情诧异,不知道说什么”。陈鹏对北京青年报(微信ID:beijingqingnianbao)记者说。

之后,陈鹏拿着材料去派出所给孩子落户。一个多月后,孩子落户成功,陈鹏的户口本增加了新的一页,上面写着“之子”某某某。

△陈鹏的户口本

为了钱与为了孩子

这次陈鹏打算把价钱定在20、30万,而在QQ群里,价钱有的升到50、60万

李豪跟陈鹏之前的协商是,孩子落完户就离婚。“可刚生完孩子,落完户,结果你啪离婚了,人家怎么想”。陈鹏说,还是在过一阵子吧,李豪和李豪的妻子也没有异议。

假结婚在陈鹏看来是下策中的下策,但凡有个好工作,他也不会做这个。之前他曾在国家电网负责招待招标的人,工作不累,待遇也好,但不久因旷工被开除。

再后来,这一让陈鹏觉得没面子的事,他也不再向朋友避讳了。有一次出去玩,陈鹏偷偷结了账,被朋友发现,问哪来这么多钱,陈鹏说了实话。

陈鹏一般称跟自己假结婚的人为客户,他对自己客户的要求是互相相信,这次陈鹏打算把价钱定在二三十万,而在QQ群里,价钱有的升到五六十万。

陈鹏认为假结婚是各取所需,“我为了钱,你为了孩子”。在假婚群里,很多人也都是为让孩子落户,以便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升学优势。

在陈鹏看来,办假结婚的人肯定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负担起北京的房价,“这点钱对他们就是九牛一毛”。

而李豪准备在三五年之内在北京买房,然后孩子户口就可以单独迁出去了。(文中陈鹏、李豪为化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在路上自驾游俱乐部 ( 鄂ICP备18005003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75号

GMT+8, 2024-11-23 07:37 , Processed in 0.07964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